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一级(2024 年8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 500 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 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演艺设备搭建及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财务人员2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职称,或相应的从业证书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企业技术人员中持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各3人。

      5. 申请舞台结构类、舞台机械类、舞美制作类、篷房结构类的企业技术人员中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不少于3人

      6. 取得《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5人。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用于申请资质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3年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设备搭建、设备租赁及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40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且均无安全事故

      3. 提供达标业绩需体现其申报专业。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壹级,承担过 2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 60万元,或 4项大于等于40 万元,或1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2 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灯光、音响、视频、舞美特效、桁架结构、舞台机械、雷亚架结构、篷房等设备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500 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 400 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 保障要求 

      1. 企业已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2.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证书”免责声明 (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评定管理办法》附件 3)。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二级(2024 年8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 200 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 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可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演艺设备搭建及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 财务人员2人,应具有会计职称,或相应的从业证书。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2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人员中持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各2人。

      5. 申请舞台结构类、舞台机械类、舞美制作类、篷房结构类的企业技术人员中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不少于2人。

      6. 取得《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3人。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用于申请资质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3年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设备搭建、设备租赁及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20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且均无安全事故

      3. 提供达标业绩需体现其申报专业。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贰级,承担过 2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 30万元,或 4项大于等于20 万元,或1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2 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灯光、音响、视频、舞美特效、桁架结构、舞台机械、雷亚架结构、篷房等设备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200 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 300 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 保障要求 

      1. 企业已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2.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证书”免责声明 (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评定管理办法》附件 3)。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三级(2024 年8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 50 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 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可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演艺设备搭建及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

      3. 财务人员1人,应具有会计职称,或相应的从业证书。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1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或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人员中持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各1人。

      5. 申请舞台结构类、舞台机械类、舞美制作类、篷房结构类的企业技术人员中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不少于1人。

      6. 取得《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不少于2人。

      7.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用于申请资质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其在本企业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3年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设备搭建、设备租赁及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15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8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舞台搭建及设备租赁项目,且均无安全事故。

      3. 提供达标业绩需体现其申报专业。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叁级,承担过 2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 15万元,或 4项大于等于8 万元,或1 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15万元、2 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灯光、音响、视频、舞美特效、桁架结构、舞台机械、雷亚架结构、篷房等设备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 30 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 100 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 保障要求 

      1. 企业已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2.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证书”免责声明(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评定管理办法》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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