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音响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评定类别简介
等级评定通过企业名单
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音视频及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设备工程综合一级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灯光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音响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视频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装置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设备综合制作服务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
演艺设备搭建综合技术资质评定
演艺音响制作服务一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8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8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人员中,须具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3人。
5. 具有6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专业音响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6.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 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类型:政府演出活动、大型专业综艺演出、大型演唱会、电视综艺节目等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15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参与省级以上活动的重大项目金额不足可视同)。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音响制作服务一级,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或4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万元,或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5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舞台音响设备及检测设备等总价值不低于500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150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五、 保障要求
企业已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演艺音响制作服务二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可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5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人员中,须具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2人。
5. 具有4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专业音响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6.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 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类型:政府演出活动、专业综艺演出、演唱会、文艺演出、电视综艺节目、发布会、专业展览展示等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8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5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参与省级以上活动的重大项目金额不足可视同)。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音响制作服务二级,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万元,或4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或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万元、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舞台音响设备及检测设备等总价值不低于200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80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六、 保障要求
企业已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
演艺音响制作服务三级(2024年1月修订版)
一、 企业资信
1. 企业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万元。
3. 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二、 企业人员要求
1.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可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 项目经理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的管理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4.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或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人员中,须具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1人。
5. 具有2人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专业音响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6. 企业人员社保等要求:
1) 用于申请能力等级评定的人员都应是本企业的正式人员,即有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若其中有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有正式聘用合同,其数量不得多于相关项目总人数(如,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人数)的 30%。
2) 用于申报的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
3) 由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技术与评定部审核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
三、 企业业绩要求
1. 项目时限: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完成并满足演出要求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2. 项目类型:政府演出活动、演唱会、文艺演出、电视综艺节目、发布会、专业展览展示、企业庆典活动、校园文艺活动、商务促销露演、婚庆、大型会议服务、流动演唱会、商业推广活动等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3. 项目额度:承担过2项合同单场次金额大于等于3万元或4项大于等于2万元及其交叉组合的演艺音响制作服务项目。
4. 企业业绩要求的项目额度可按交叉组合的方式确定。如音响制作服务三级,承担过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万元,或4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万元,或1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万元、2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万元。
四、 企业设备及技术要求
企业自有舞台音响设备及检测设备等总价值不低于30万元,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仓储用房50 平米(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七、 保障要求
企业已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