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9  来源: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聘用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协会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协会对各部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二条 各部负责对本部门聘人员的岗位使用综合部是协会人事工作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聘用的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在协会定编人员指标范围内,向综合部提交招聘需求申请,同时提交该岗位的任职要求、岗位责任,经综合部审核,报理事长批准后,由综合部通过正规招聘渠道面向社会发出招聘启示

    2、由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经综合部复审合格,报理事长批准确定录用。

    3、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薪资待遇及聘用期由用人部门出初步意见,经综合部审核,报理事长批准执行。

    4、聘用人员录用后,综合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参照《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劳动合同范本》签定;根据聘用人员岗位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协会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一金

    5、聘用人员需在入职2周内将本人有关材料交综合部存档备案,同时配合综合部完成入职登记等相关工作。

    6、续聘工作。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续聘申请,续聘申请中应包含续聘期、续聘薪资待遇等事项,经综合部审核,报理事长批准后,由综合部进行办理。

    第四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1、聘用人员在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出现违纪行为

    2、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岗位责任;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

    4、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第五条 不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都必须归还单位财物,并配合综合部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协会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常设机构工作人员考勤规定(试行)》。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时刻维护协会整体利益,不造谣生事、损坏协会声誉。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协会有权追究其责任。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019年10月30日